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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: 目前因為家人有換屋需求,想將持有不到二年的自用住宅出售,但我應該先買新屋再出售舊屋?

A :

如果所有權人與配偶、未成年直系親屬只有一間房子,並辦理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,只要在所買新屋移轉登記到名下那天開始起1年內出售原來的房屋,出售後所有權人與配偶、未成年直系親屬仍僅有一間房屋,並辦理戶籍登記並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,就不必繳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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